一、 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南通市跆拳道协会 ,南通市健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南通电视台 江海晚报
承办单位: 南通市体育馆
二、竞赛时间
2017年4月30-5月1日。29日下午2点报到,29号下午4点称体重,4点半领队会议。30-1日比赛。
三、竞赛地点
南通虹桥体育馆
四、参赛人员
全国各跆拳道俱乐部和跆拳道馆的跆拳道爱好者
五、竞赛项目与组别
(一)项目设置
1、竞技比赛
2、品势比赛(包括个人、团体赛)
3、跆拳道舞比赛
(二)年龄规定
1、幼儿组5-6岁(2011年1月1日-2012年12月31日)
2、儿童组7-8岁(2009年1月1日-2010年12月31日)
3、少儿组9-10岁(2007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)
4、少年组11-13岁(2005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)
5、青年组13-15岁(2002年1月1日-2004年12月31日)
6、成年组16-18岁(1999年1月1日-2001年12月31日)
(三)竞赛组别
1、竞技比赛,分男女组别
(1)幼儿组5-6岁(2011年1月1日-2012年12月31日)
男子:12kg、15kg、18kg、21kg、+23kg
女子:12kg、14kg、17kg、20kg、+22kg
(2)儿童组7-8岁(2009年1月1日-2010年12月31日)
男子: 16kg、19kg、22kg、25kg、28kg、31kg、34kg、38kg、+38kg
女子: 14kg、17kg、20kg、23kg、26kg、29kg、32kg、36Kg、+36kg
(3)少儿组9-10岁(2007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)
男子:22kg、25kg、28kg、31kg、34kg、36kg、39kg、42kg、+42kg
女子:20kg、23kg、26kg、29kg、32kg、35kg、38kg、+38kg
(4)少年组11-13岁(2005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)
男子:25kg、28kg、32kg、36kg、40kg、43kg、46kg、49kg、52kg、+52kg;
女子:23kg、26kg、30kg、34kg、38kg、41kg、43kg、47kg、+47kg;
(5)青年组13-15岁(2002年1月1日-2004年12月31日)
男子:32kg、35kg、39kg、43kg、47kg、51kg、55kg、59kg、62kg、+62kg
女子:30kg、33kg、37kg、41kg、45kg、49kg、53kg、57kg、+57kg
(6)成年组16-18岁(1999年1月1日-2001年12月31日)
男子:46kg、49kg、52kg、55kg、59kg、63kg、67kg、70kg、75kg、+75kg
女子:44kg、47kg、39kg、50kg、53kg、57kg、61kg、65kg、68kg、+68kg
2、品势比赛:分男女组别
(1)品势个人比赛
每队每级别限报3人参赛。每年龄组按道带颜色分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三个级别,以指定品势比赛,其中:
“初级”:包括白、黄带、黄绿;
“中级”:包括绿、绿蓝、蓝带;
“高级”:包括蓝红以上所有带色。
幼儿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 |
太极一章 |
太极二章 |
|
儿童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组 |
太极一章 |
太极二章 |
中级组 |
太极二章 |
太极三章 |
少儿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组 |
太极二章 |
太极三章 |
中级组 |
太极三章 |
太极四章 |
高级组 |
太极五章 |
太极六章 |
少年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组 |
太极二章 |
太极三章 |
中级组 |
太极四章 |
太极五章 |
高级组 |
太极六章 |
太极七章 |
青年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组 |
太极四章 |
太极五章 |
中级组 |
太极六章 |
太极七章 |
高级组 |
太极八章 |
高丽 |
成年组(男、女)
组别 |
预赛指定品势 |
决赛指定品势 |
初级组 |
太极五章 |
太极六章 |
中级组 |
太极七章 |
太极八章 |
高级组 |
高丽 |
金刚 |
(2)团体品势赛:(共10个级别,分预赛和决赛)
分男、女组别,每组每队限报3队,上场人数3人,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。
1、幼儿组5-6岁(2011年1月1日-2012年12月31日)
2、儿童组7-8岁(2009年1月1日-2010年12月31日)
3、少儿组9-10岁(2007年1月1日-2008年12月31日)
4、少年组11-13岁(2005年1月1日-2006年12月31日)
5、青年组13-15岁(2002年1月1日-2004年12月31日)
6、成年组16-18岁(1999年1月1日-2001年12月31日)
团体 |
儿童组 |
太极二章 |
太极三章 |
少儿组 |
太极三章 |
太极四章 |
少年组 |
太极四章 |
太极五章 |
青年组 |
太极六章 |
太极七章 |
成年组 |
太极八章 |
高丽 |
3、 跆拳道舞
(1)不限年龄、不限性别,自由搭配,每个参赛队限报3组,每组由3—8人组成,每人只能组队一次。
(2)各参赛队音乐自备,于赛前一周内以U盘交至组委会,并自留备份盘。
(3)如歌词是外文,必须提供歌词大意,音乐及歌词必须是健康的,积极的,无任何不良标语和政治性语言。
六、参赛资格及报名要求:
(一)报名必须以单位组队参赛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(二)参加比赛运动员凭“参赛证”进场比赛,报到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,如遗失“参赛证”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,补发后方可参赛。
(三)一经报名,不得更换。因伤病等原因需要更改运动员或参赛组别的,必须于领队、教练联系会前两小时内向编排组提出。每更改一人次,交更改费20元。
(四)在江苏省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、市体校跆拳道运动员及省市退役跆拳道队员不得参加竞技比赛。
七、竞赛方法:
(一)采用中国跆协最新审定的品势竞赛规则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(二)报名后,当某一组别报名不足3人(组)时,由组委会与相关参赛队协商后取消或向下一组别合并。合并组别必须由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。
(三)品势个人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,预赛八进四,半决赛四进二(负者并列第三),决赛二进一;,
(四)团体品势比赛采用打分制,前8名进入决赛;8对(组)含8对(组)以下直接进行决赛,比赛品势为决赛品势;预赛和决赛均采用评分制,确定最终名次。
(五)跆拳道舞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。
(六)竞技比赛局、时规定
(1)采用单败淘汰制,预赛八进四,半决赛四进二(负者并列第三),决赛二进一;
(2)每场比赛进行2回合,每回合2分钟,间歇1分钟。
(七)根据报名人数,将每级别、每组单项随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,录取成绩取前八名,竞技每组取第一名1个,第二名1个,第三名2个,第五名4个。
八、裁判
本次比赛裁判由比赛组委会负责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各级别、单项(含集体项目)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、证书;
(二)设竞技男女最佳技术奖各1名,颁发奖杯和证书;
(三)设团体总分奖,前3名颁发证书和奖杯,积分办法如下;
1、个人项目比赛,前8名积分依次为10、8、6、5、4、3、2、1;
2、以上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。
(四)设 “突出贡献奖”“最佳表演奖” “最佳团队奖”“最佳组织奖”“最佳竞技奖”“最佳品势奖”“团体第一” “团体第二” “团体第三”“道德风尚奖”等,由各参赛队、组委会提名,授予锦旗,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报名总数的20%评选;参赛人数达到15人颁发"最佳组织奖",达到25人颁发“最佳团队奖”,达到35人颁发“突出贡献奖”,参加开幕式表演的队伍颁发“最佳表演奖”。
(五)设“优秀运动队奖”,按参赛总队伍数的10:1评选,颁发锦旗
(六)设“优秀裁判员奖”,由各参赛队、组委会提名,颁发证书。
(七)设“优秀教练员奖”,由各参赛队、组委会提名,颁发证书。
十、其它规定
(一)组委会负责提供 头盔,其它护具如护甲、护手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、护脚背由各参赛队自行携带;
(二)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指定、推荐的道服;
(三)运动员不得穿着带中国(含英文标识CHINA)、国旗标志的及新款道服上场比赛;
(四)参赛运动员道服上的所有标识须经组委会审查后方可使用。
十一、报名及报到
(一)报名:请各参赛队于2017年4月1日至 4月10日将报名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:37950655@qq.com 逾期不予受理。报名联系人:魏怀林13404299639张静15052477999
(二)报到:请各队于2017年4月29日下午2:00前到组委会报到,下午4点称体重,运动员携带个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)。
(三)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(心电图和脑电图);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,但不承担法律责任。
(四)2017年4月29日下午16:30 召开全体领队,教练会议;
(五)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于2017年4月29日下午16:00开始在组委会指定地点进行称重,没有称重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比赛(先到先称)。
(六)4月30号上午8点开幕式,8点半开始品势比赛,下午3点开始竞技比赛,5月1号全天竞技比赛。
十二、经费
(一)项目费用:220元/两项每人(含保险费)。每人限报2项(不得多报)。
(二)参赛人员食宿费自理。
(三)修改体重和级别,每人每项50元。
(四)、运动队报名费在报名时转账到南通市跆拳道协会账户,南通市跆拳道协会银行账户:32001648636059888666建设银行南通营业部。凭银行回单作为凭据。也可以微信(weilin1123)、支付宝支付(weihuailin1123@126.com)。
十三、申诉范围
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,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申诉程序: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《申诉报告书》,并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。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,如胜诉,所缴纳的申诉费返还50%;如败诉,则不退还申诉费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2017南通市大众跆拳道冠军赛组委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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